臨汾新聞網訊 日前,記者驅車在市區(qū)鼓樓南大街與貢院路交叉口等紅綠燈時,一個小紙盒忽然被扔進車內,定睛一看,原來是一盒印滿了小廣告的紙巾。再往外看,一名中年婦女正穿梭在等候紅綠燈的車流間“投遞”著小廣告。
對于這種發(fā)廣告的方式,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他們紛紛表示,這種行為看著都揪心,太危險了。一位司機更是開玩笑地說,“這是高危工種,視車流為無人之境。她不害怕,卻能把司機嚇出冷汗來?!?/p>
大馬路上發(fā)傳單,不僅影響城市形象,而且還很危險,一不小心就很有可能釀成交通事故。同時,在道路上逗留、在車流中穿梭發(fā)放廣告等都屬于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應依法受到懲處。
在此,記者希望有關部門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對廣告的源頭進行合理處罰,從根本上消除這一現(xiàn)象。
記者 劉超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