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閉幕 駱惠寧出席會議并頒發(fā)任命書

2017-12-02 09:38:03 來源: 山西日報

  山西日報記者楊文報道:12月1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后,會議閉幕。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駱惠寧出席會議,并向通過任命的人員頒發(fā)任命書。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蘇平主持會議。

  出席第四次全體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49人,符合法定人數(shù)。會議對全省開發(fā)區(qū)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為總體滿意。

  會議表決通過了《山西省旅游條例(修訂)》《山西省農(nóng)村扶貧開發(fā)條例》《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jīng)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條例》,以及關于山西省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環(huán)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的決定。

  會議表決批準了《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太原市晉祠保護條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太原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的決定》《忻州市電動車管理條例》《忻州市五臺山風景名勝區(qū)條例》《晉中市電梯安全條例》《晉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呂梁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旅游資源保護和開發(fā)辦法》《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guī)定》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召開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將于明年1月25日召開。

  會議表決通過省人大內(nèi)務司法委員會、省人大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關于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關于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議案處理情況的報告;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名單。在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組織下,新任命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會議指出,當前,全省上下已經(jīng)興起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熱潮。我們要繼續(xù)按照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的部署,全面系統(tǒng)深入地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聯(lián)系人大工作實際,進一步把思想統(tǒng)一到黨的十九大精神上來,把力量凝聚到黨的十九大確定的各項任務上來。

  本次會議通過了召開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決定。從現(xiàn)在起到明年1月大會召開,要以十九大精神和省委決策部署為指導,完成好今年工作的收尾和明年工作的籌劃;要依法主持好省十三屆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確保換屆選舉方向正確、風清氣正;要做好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組織籌備工作,確保大會圓滿成功,為奮力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山西篇章作出應有貢獻。

  省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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