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初婚倆月鬧離婚 法官當庭調紛爭

2016-12-20 11:26:34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日前,曲沃縣法院民三庭處理了一起離婚糾紛,經(jīng)過庭前、庭中、庭后調解,并通過訴訟保全、律師參與,使一起離婚案件調解結案并當庭了結。

  原告劉某今年65歲,原為某縣煙草公司經(jīng)理,經(jīng)濟條件較為寬裕,幾年前前妻病故,2012年經(jīng)朋友介紹與被告陳某相識。陳某今年63歲,雖年過六旬,但多年來一直未婚。雙方相識后經(jīng)過短暫相處,陳某認為劉某脾氣不太好,就中止了戀愛關系。兩年后,雙方又進行了聯(lián)系,并恢復了戀愛關系。婚前陳某與未有過婚姻的妹妹共同在該縣東城新區(qū)購置一套單元樓,在裝修過程中劉某主動提出借給陳某10萬元裝修房屋,陳某非常感動,遂決定接受劉某,商定結婚。二人于2015年7月在劉某所在住所地登記結婚。登記結婚前劉某又給付陳某2萬元彩禮,用于購置結婚物品,還給付2萬元用于陳某房屋安裝空調以及舉辦婚宴,另給付陳某價值3萬元的金銀首飾。本來在別人眼中看來一樁美滿的婚姻會使兩人安享幸福,誰曾想婚后風云突變,矛盾沖突不斷。二人結婚后沒有選擇舉行結婚儀式,而是決定旅游結婚。一般旅游結婚都是二人靜享溫馨世界,但是陳某因與其妹妹相依為命,姊妹情深,旅游時便邀請其妹妹以及另一友人一同前往。在旅游過程中雙方因性格以及生活習慣等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陳某妹妹自然幫其姐姐,不僅沒能勸解夫婦二人矛盾,反而使矛盾升級,致使本應溫馨甜蜜的旅游不歡而歸?;貋砗蠖说絼⒛臣抑芯幼」餐睿忠蚺c劉某家人以及其他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陳某回曲沃居住不歸?;橐錾顑H僅過了兩個月便走到了盡頭。劉某原想與陳某經(jīng)過協(xié)商在婚姻登記機關協(xié)議離婚,但因雙方不能互諒互讓,未能達成協(xié)議。劉某遂訴于法院,請求離婚,并要求判令陳某返還借款以及彩禮12萬元。在訴訟中劉某提供擔保,申請對陳某存款10萬元予以凍結,該院經(jīng)審查后依法采取財產(chǎn)保全措施,凍結了陳某在某銀行的10萬元存款。經(jīng)過庭前調解,雙方未能達成協(xié)議,后依法在該院家事審判庭開庭,劉某以及陳某均委托了律師擔任代理人。在順利開庭后,主審法官利用雙方都有代理律師的這一調解有利點,再次組織調解,經(jīng)過與雙方當事人以及他們的代理律師的充分溝通,終于達成了陳某返還劉某7萬元的協(xié)議,并當庭清結。

  通過這起離婚糾紛,更多地教育廣大即將走進婚姻以及已經(jīng)走進婚姻的人們,一定要慎重對待婚姻,對自己、對對方要有充分的了解,并在婚姻生活中要相互包容、理解、尊重、關愛,才能擁有幸福的家庭生活。

  (薛江波 巨燕亭)


     

責任編輯: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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