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4月17日電 今年,內蒙古自治區(qū)不斷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教育事業(yè)均衡發(fā)展,全力推進教育公平。
今年,內蒙古自治區(qū)財政將繼續(xù)完善和提高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公用經費達到國家規(guī)定基準定額標準,即小學生達到300元,初中生達到500元,并免除寄宿生住宿費。
據了解,內蒙古在做好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兩免”工作的基礎上,將適時出臺城市中小學生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探索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學生減免學雜費的政策,力爭率先普及蒙古語授課高中階段義務教育,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qū)實施12年義務教育。
與此同時,內蒙古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學生宿舍、食堂建設工程總體規(guī)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也在緊鑼密鼓制定,各級財政應承擔的資金也將落實,暫住校外的20萬中小學生有望在2010年底前全部回遷校內住宿。(記者 李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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