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然而,現(xiàn)實生活中,總有一些失信人心存僥幸心理,對自己所負債務不積極履行償還義務,而是千方百計惡意逃避,這種行為既害己又害人,理應摒棄。
首先,失信嚴重損害了自身形象,阻礙了個人的發(fā)展?!叭藷o信而不立”,一個人失信后,他的社會形象就有了污點,沒有人真正愿意和一個失信的人有經濟往來和社會活動,銀行也對失信人關上了融資的大門。沒有了社會信用和融資的渠道,失信人的路必將會越走越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失信人在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購買不動產、旅游、度假等方面均受到限制??梢院敛豢鋸埖卣f,在今后的社會中,信用不但影響每個人的生活,而且涉及方方面面,嚴重的失信者甚至觸犯刑法,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失信會對子女的未來發(fā)展造成影響。為了懲戒失信人,最高法院明確規(guī)定,禁止失信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隨著聯(lián)合懲戒制度的逐步完善,高校、用人單位等會對學生、入職者父母的征信情況進行查詢,父母如有失信情況將對子女入學、就業(yè)等方面產生不良影響,阻礙子女的發(fā)展。子女是家庭的希望和未來,如果因為自身的失信影響子女的未來,失信者將會抱憾終生。
在失信人需要資金時,農信社及時給予支持。由于失信人的行為,給農信社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在此次全市農信社組織開展的“清不良”攻堅戰(zhàn)中,失信人要認清形勢,積極主動還清貸款,重新樹立誠信,與農信建立起良好的合作關系,為未來事業(yè)發(fā)展鋪路。(李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