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5月29日下午,記者在市區(qū)鼓樓南大街與五一路十字路口看到,交警正在攔停部分摩托車和電動車駕駛?cè)?,勸?dǎo)他們出行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日前,臨汾公安交警支隊發(fā)出通知,要求自5月份起騎乘摩托車、電動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記者注意到,近段時間,不少騎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的市民都佩戴了安全頭盔。但也有人不佩戴頭盔、戴了頭盔不系安全卡扣、將頭盔掛在車把手或放置在車筐內(nèi)。
據(jù)有關(guān)部門統(tǒng)計,摩托車、電動車騎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在交通事故發(fā)生撞擊時,頭盔可以有效吸收對頭部的撞擊力,并防止尖銳物傷害頭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對人身的傷害。
在此,記者提醒廣大市民,騎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請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確保安全出行。
記者 霍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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