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州市檢察院一場特別的聽證會

2015-08-10 09:25:03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 “因為一點小事情,我對你大打出手,使你受傷了,我很自責和后悔,希望你能原諒我,今后我一定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了?!闭嬲\的道歉后,小張向小星及其家人深深地鞠了一躬。這是近日霍州市檢察院召開的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聽證會上的一幕。

    2014年11月,犯罪嫌疑人小張在教室內與其同班同學小星因換座位發(fā)生爭執(zhí),小張、小李、小王三人對小星拳打腳踢,致小星頭部、右耳、背部多處受傷。經鑒定,小星的傷害構成輕傷二級。經霍州市檢察院審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已積極賠償被害人且取得被害人諒解,根據新刑訴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規(guī)定,對于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故霍州市檢察院于近期首次嘗試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李某、王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召開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聽證會。

    參加聽證會的有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犯罪嫌疑人所在學校代表、該市關工委及檢察機關有關人員。會上,案件承辦人介紹了案件事實和證據,各聽證人員以及當事人發(fā)表了各自的意見。各方對三名犯罪嫌疑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持異議,同意霍州市檢察院作出的擬附條件不起訴決定。通過訓誡幫教環(huán)節(jié),三名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進行了真誠悔過并當場向被害人賠禮道歉,被害人表示諒解。最后,案件承辦人還從法律、社會、文化、道德等各個層面,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當面說服教育。

    霍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王華告訴記者,此次聽證會的召開,既是霍州市院一次檢務公開、聽取民意的過程,又是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的實踐。這種新的辦案方式既是法制教育、法制宣傳的絕佳機會,又能有效的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效統(tǒng)一。

    記者 趙京紅 


     

責任編輯:秦芳媛

版權聲明:凡臨汾日報、臨汾日報晚報版、臨汾新聞網刊載及發(fā)布的各類稿件,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媒體、網站或自媒不得轉載發(fā)布。若有違者將依法追究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