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韓曉芳)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加快推進法治臨汾建設的總體要求,日前,臨汾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實施意見》包括指導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加強和改進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和社會治理、依法維權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加強組織領導等諸多方面。其中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方面,該《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要認真落實依法確定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制度約束權力、陽光行使權力、合力監(jiān)督權力、嚴懲濫用權力,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明晰化,依法界定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事權,強化市縣兩級政府執(zhí)行職責,推進政府事權規(guī)范化、法治化;建立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明確政府及其部門的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jiān)督方式等事項,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下放和調整審批事項,堅持簡政放權,做到放管結合,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完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和供給方式,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采購和監(jiān)督評估等制度,積極穩(wěn)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工作,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務的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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