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9 09:32:49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就業(yè)是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眼下又到了大學畢業(yè)生們找工作的時候,大學生們面臨就業(yè)的同時,也將面臨著在就業(yè)中如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問題,那么大學生初次就業(yè)應如何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呢?記者采訪了山西堯之天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該律師提醒畢業(yè)生們在找工作的同時應學習一些基本的《勞動法》,在找工作的同時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其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的前提。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職者的權益保護會遇到困難。因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須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如書面形式等。
如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對應關系的規(guī)定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绷硗猓撀蓭熖嵝亚舐氄邆儾灰鲆曤p方協(xié)商約定的內容。對于試用期、培訓、競業(yè)禁止的補償、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求職者希望在勞動合同中體現(xiàn)的內容,當事人應提出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的要求。如發(fā)現(xiàn)勞動合同文本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應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說明修訂。 記者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