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振芳:基層檢察院如何落實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

2017-12-23 09:03:29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于領導地位的,加強黨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xié)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fā)揮作用,這兩個方面是統(tǒng)一的”。自覺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更好地落實司法責任制,切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新時代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新課題。新時代基層檢察院就如何落實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我們每一名基層檢察工作者都應該深入思考,準確定位,堅決貫徹落實。

  一、清醒認識黨對檢察工作領導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明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yōu)勢是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檢察機關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本質特征。

  只有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才能保證我們檢察工作的正確方向。進入新時代,我們必須堅持“四個自信”。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是中國共產(chǎn)黨在社會實踐中的偉大創(chuàng)造,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專司法律監(jiān)督職能,保證國家權力在法治軌道上正確運行,這體現(xiàn)了黨的領導在檢察事業(yè)上的政治優(yōu)勢和制度優(yōu)勢。

  只有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才能保證我們檢察工作的依憲司法、公正司法。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黨的領導,有利于推進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帶頭尊重和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確保檢察院行使檢察權的司法環(huán)境;有利于各級人大、政府、政協(xié)等相關部門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

  二、落實新時代基層檢察機關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必須注重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檢察工作。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作為全黨、全國人民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行動指南,也是檢察事業(yè)全面發(fā)展的行動指南,因此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必須將其樹立為指導地位。堅持這個指導地位,能保證黨對檢察工作領導的正確方向,能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質檢察隊伍。

  二是必須抓好“五大建設”,推進黨的領導。政治建設是核心、思想建設是靈魂、組織建設是根本、作風建設是基礎、紀律建設是保障,這五大建設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而把制度建設貫穿于這五大建設中,形成有機統(tǒng)一,更好地推進全面建設。政治建設就是制定和執(zhí)行正確的政治目標,動員全體黨員和群眾一致行動,為實現(xiàn)既定目標而共同奮斗。思想建設就是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修養(yǎng),堅持“四個自信”。組織建設就是要嚴格黨的組織原則,落實“四個服從”;嚴格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組織生活制度。作風建設就是要繼續(xù)發(fā)揚我黨的三大優(yōu)良作風。紀律建設就是要遵守“六大紀律”,即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三是必須提高檢察人員的依憲司法、公正司法的職業(yè)素能。一是抓好黨的政治理論學習。必須強化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學習,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樹立檢察工作的大局意識。二是強化業(yè)務知識的學習。要進一步加強業(yè)務學習,并要通過辦案實踐,進一步提高業(yè)務能力和水平。三是有計劃地培養(yǎng)專家型、復合型人才。組織檢察干警參加不同層次的業(yè)務培訓班,鼓勵參加高層次的學歷教育,有計劃地培養(yǎng)一些專家型、復合型人才。同時,教育檢察人員弘揚正氣、清正廉潔、遵紀守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三、準確把握黨對檢察工作領導的幾個關系

  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要正確處理黨的領導各個層次的關系。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jiān)督機關,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是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堅持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領導是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地方黨委的領導是檢察機關履職盡責的重要保障,發(fā)揮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是實現(xiàn)黨的領導重要組織形式和制度保證。

  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要注重群眾工作。群眾工作是我們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政治優(yōu)勢,檢察機關在執(zhí)法辦案與服務過程中帶著深厚的感情做好群眾工作,把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千方百計地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要在司法體制改革中體現(xiàn)。在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要加強和改進堅持黨的領導,尤其加強對黨組和機關黨組織的領導,更好地發(fā)揮檢察工作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的作用。(作者系堯都區(qū)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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