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縣公安局:源頭“拔根” 鐵腕“斷卡”

2020-12-01 08:47:39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

  臨汾新聞網訊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多發(fā)高發(fā)態(tài)勢,而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持續(xù)高發(fā)的重要根源。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后,洪洞縣公安局立即組織開展強力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斷卡”專項行動,嚴厲查處販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目前,已連續(xù)破獲案件1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1人。

  “這個團伙利用微信、支付寶或銀行賬戶為他人代收款,隨后再轉款到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中間人還會不斷介紹‘下家’參與,繼續(xù)賺取‘下家’轉賬總金額的提成。這就是所謂的‘跑分’?!焙槎纯h公安局電詐專班負責人湯亞東介紹,9月21日,洪洞縣公安局發(fā)現轄區(qū)內一團伙利用支付寶開展“跑分”“洗錢”活動,該局立即成立專案組,輾轉臨汾、太原、云南等地,破獲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0余人。該團伙自2020年4月份至今,利用支付寶賬號為犯罪團伙提供資金結算服務,涉案資金流水達2500余萬元。

  “團伙成員平均年齡只有20歲,他們用非法所得,在洪洞、臨汾、太原等地出入高檔場所、租住高檔公寓。有不少年輕人特別是在校學生,因為不懂法,經不住來錢快、回報高的誘惑也參與其中,最終觸犯了法律?!? 湯亞東惋惜地說。

  目前,該團伙4名主要頭目鄭某云、孫某康、劉某天、趙某晶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躺著就能賺錢的事,是不是真的?”“當然是真的,只要你提供電話卡,就能拿到高額返利……”今年6月,王某浩(20歲,洪洞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條“收全國各地電話卡,統(tǒng)一價格120元”的消息,于是,王某浩添加了微信昵稱為“.”的人。在與“.”溝通過后,王某浩就把“好事”告訴了他的同學、朋友。然后,王某浩以每張100元的價格從石某、宋某、程某、解某手中收購了37張電話卡,再通過郵寄的方式將收購的37張電話卡及自己的2張電話卡,以每張120元的價格出售給“.”,從中獲利1368元。10月17日,王某浩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洪洞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10月23日,洪洞縣公安局電詐專班持續(xù)發(fā)力,破獲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陳某(男,21歲,洪洞縣人)將名下銀行卡出租給他人,當場非法獲利600元,并與租卡人達成每月租金2000元的協(xié)議。當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其卡涉嫌洗錢被凍結后,仍然讓租卡人繼續(xù)使用其銀行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涉案金額達10萬余元。目前,陳某已被洪洞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首批懲戒人員中,多數人員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兩卡”的法律責任和后果不了解,大部分人主觀上抱有僥幸心理,想從中牟利,客觀上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兇。在洪洞縣公安局蘇堡戰(zhàn)區(qū)破獲的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武(男,24歲,洪洞縣明姜鎮(zhèn)人)將名下5張手機卡出售給他人,僅獲利140元,然而,該5張手機卡卻被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涉案金額高達38.6萬元。

  自“斷卡”行動開展以來,洪洞縣公安局對上級轉發(fā)的線索進行認真梳理、研判,精準制定抓捕方案,調集多警種合成作戰(zhàn),克服困難、輾轉多地、連續(xù)奮戰(zhàn),集中抓獲了一批“兩卡”違法犯罪人員,全力遏制了電信網絡詐騙高發(fā)勢頭,有效提升了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辦案民警表示,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的行為,不僅擾亂金融秩序、通訊秩序,還是各種詐騙行為的“工具”和“幫兇”,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告誡那些欲通過販賣“兩卡”賺錢的人員及時收手,不要為追逐蠅頭小利而觸犯法律。

  記者 白潔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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