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臨市國土告字[2018]00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第39號令)及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市區(q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補充意見》(臨政發(fā)〔2015〕20號),經臨汾市人民政府批準,臨汾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下列7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臨汾市國土資源局
地 址:臨汾市鼓樓南大街161號
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三、競買申請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獨立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四、索取掛牌出讓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競買人須在2018年5月23日前,到臨汾市國土資源局交易中心或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市政務大廳三樓)索取相關出讓文件。在文件規(guī)定日期內持競買申請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委托代理人還應提交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到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辦理競買手續(xù)。
五、掛牌時間、地點和期限:
本次公告時間為: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23日,報名資格確認時間和競買保證金的繳納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2日17時。
掛牌出讓時間為: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4日
掛牌地點: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六、競得人確定標準: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一)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二)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三)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底價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須競買人到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口頭、電子郵件、郵寄等報名方式。
(二)本次掛牌出讓各地塊競得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詳見市國土資源局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
(三)本公告內容如有變動以掛牌出讓文件為準。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單位: 臨汾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
聯(lián) 系 人: 溫 潤(13593500337) 張 英(15603470959)
聯(lián)系電話: 0357—2516500 (臨汾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
2105229 (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臨汾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5月4日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