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公安交警支隊開展“春季行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2018-03-09 09:15:29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

  春天是萬物蘇醒的季節(jié),但對駕駛?cè)藖碚f還有一個危險的信號:春困易導(dǎo)致疲勞駕駛,極易誘發(fā)道路交通事故。為預(yù)防駕駛?cè)艘颉按豪А倍鴰淼慕煌ò踩[患,重點解決全市事故多發(fā)區(qū)域問題,臨汾市公安交警即日起在全市17條重點道路和市區(qū)3個重點區(qū)域組織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春季行動”。

  行動時間

  3月1日至5月31日

  整治范圍

  堯都大隊省道232線臨汾段

  洪洞大隊省道224線洪洞段

  霍州大隊省道224線白龍段

  侯馬大隊北環(huán)路及合歡街

  襄汾大隊省道232線襄汾段

  曲沃大隊國道108線曲沃段

  翼城大隊省道331線翼城段

  安澤大隊國道309線安澤段K1031+729m—K1076+929m

  古縣大隊省道323線古縣段

  浮山大隊省道230線浮山段

  蒲縣大隊省道329線蒲縣段

  隰縣大隊國道209線隰縣濱河路段

  大寧大隊省道248線大寧段

  永和大隊省道328線永和段

  鄉(xiāng)寧大隊國道209線鄉(xiāng)寧段

  吉縣大隊國道309線1223KM—1227KM

  汾西大隊省道224線70KM-87KM

  北城大隊向陽路

  南城大隊平陽南街

  環(huán)城大隊國道108線環(huán)城段西南環(huán)路段

  整治重點

  1.重、中型貨運車輛未靠右通行。

  2.超速行駛。

  3.機動車駕駛?cè)诉`反交通信號指示。

  4.未按規(guī)定讓車。

  5.超載。

  6.無證駕駛。

  7.酒后駕駛。

  8.駕駛摩托車、三輪車未戴頭盔。

  9.駕乘人員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

  10.逆向行駛。

  整治目標(biāo)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春季行動”,實現(xiàn)我市轄區(qū)17條事故多發(fā)路段和城市道路3個區(qū)域達到“兩下降四提升”:事故發(fā)生起數(shù)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下降;行人和非機動車守法率提升;一般機動車輛守法率提升;重、中型貨車靠右通行、按規(guī)定通行、遵守交通信號指示守法率提升;沿線交通參與者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知曉率提升。

  全市公安交警保障30%的警力投入到“春季行動”活動中,并對“春季行動”中查處的交通違法案例進行大曝光,臨汾各級交警部門將建立舉報平臺,暢通監(jiān)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和公眾監(jiān)督。(張秋紅 王文濤 高琳)


     

責(zé)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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