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汾西縣堅持預防為先的原則,健全完善干部日常、任前和任后“體檢”機制,明晰責任,切實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和公信度。
干部考察在日常。該縣改變之前“不提拔不考察”的現(xiàn)象,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各鄉(xiāng)鎮(zhèn)(區(qū))、縣直單位,與干部面對面交流,將干部考察工作做在日常;制定《汾西縣干部隊伍綜合分析研判辦法》,定期撰寫干部隊伍綜合分析研判報告,為縣委選人用人提供科學詳實的依據。
任前關口向前移。該縣抓住干部選任工作的關鍵節(jié)點和重要環(huán)節(jié),科學細化干部選任程序標準,推行干部選任全程紀實制度。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辦法,堅持先報批后動議,接受上級組織部門監(jiān)督,提升干部選拔任用質量,堅持關口前移,從嚴從細執(zhí)行。實行聯(lián)合把關,由提拔人選所在單位出具提拔人選廉潔自律情況鑒定意見,單位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意見上簽字制度。
任后復察嚴追責。該縣完善干部試用期滿考察制度,從嚴開展干部任后復察,對干部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履職和適崗情況做全面考察。如考察結果不合格,即免去試任職務;從嚴落實帶病提拔倒查制度,如有干部因違紀違法受到撤職以上處分,且在其提拔任職前就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將對選任過程進行認真核查,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王學玲 陳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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