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方發(fā)布上半年“掃黑除惡” 50起典型案例(第三批)

2018-08-23 09:14:30 來源:山西省公安廳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山西各級公安機關,圍繞全省轉(zhuǎn)型發(fā)展目標及打造“六最”營商環(huán)境要求,通過聚焦涉企涉黑涉惡問題,與國土、環(huán)保、住建、交通運輸?shù)扔嘘P部門緊密協(xié)作,開展線索摸排,集中打掉了一批擾亂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秩序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截止7月15日,全省共打掉強攬工程的惡勢力犯罪團伙12個,查處“惡意阻工擾工”案件78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198人,凈化了企業(yè)周邊治安環(huán)境。

  10起典型案例

  1

  太原萬柏林警方打掉一個以胡某軍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8年3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長風責任區(qū)刑警隊經(jīng)過數(shù)月的縝密偵查,打掉了一個以胡某軍為首盤踞在市區(qū)各城中村改造工地的惡勢力團伙,抓獲9人,破獲刑事案件3起。

  今年1月至今,山西華晉巖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在太原市萬柏林區(qū)晉祠路融創(chuàng)學府壹號院二期樁基工程工地施工期間,多次遭到以胡某君為首的9名男子阻攔施工,毆打施工人員、尋釁滋事。1月16日,以胡某軍為首等多名團伙成員在太原市萬柏林區(qū)融創(chuàng)學府壹號院二期樁基工程工地內(nèi),以協(xié)調(diào)外圍關系、保證順利施工為由,強行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工地負責人楊某5萬元。2017年12月期間,山西華晉巖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在太原市萬柏林區(qū)融創(chuàng)學府壹號院二期樁基工程競標中標后,工程負責人楊某多次遭到以胡某軍為首等團伙成員威脅,強迫楊某將融創(chuàng)學府壹號院二期樁基工程交由其進行施工,楊某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同意將融創(chuàng)學府壹號院二期樁基工程部分工程項目交由胡某軍等人承包施工。經(jīng)查,自2017年11月初以來,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胡某軍為首,糾集張某偉、劉某虎等9人在本轄區(qū)南上莊城中村改造工地為主要活動區(qū)域,輻射周邊,采用聚眾斗毆、言語恐嚇、敲詐勒索等惡劣手段,對工地施工方負責人進行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強拿硬要等,以達到其強攬工程、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由于該犯罪團伙氣焰囂張、心狠手辣,不計后果。短期內(nèi),該犯罪團伙就以暴力方式致一人輕微傷,導致融創(chuàng)學府壹號工地無法正常施工、工地樁基斷樁,樁孔坍塌;同時,該犯罪團伙還將工地施工使用的十二捆鋼筋盤條等物資低價變賣,造成工地施工方經(jīng)濟損失達15余萬元。該犯罪團伙的所作所為,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嚴重破壞了社會經(jīng)濟秩序,嚴重阻礙了省城城市化改造的進度。

  2

  太原西山警方打掉一個以張某亮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5月24日,太原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打掉一個以張某亮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6人。破獲刑事案件3起,目前案件正在偵查階段。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張某亮、趙某平、張某民、張某明等人,以親緣關系為紐帶,為非法控制西山煤電集團公司西曲礦煤泥運營市場,勾結楊某貨、張某旺等人,有分有合,無事生非,制造事端,在西山西曲礦煤泥場地、西曲礦大門口等地4次采用車輛堵截和人員圍堵的方式,阻截受害人徐某則車隊運送煤泥的貨車。在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求助,多次出警制止的情況下仍置若罔聞,嚴重影響了當?shù)卣Ia(chǎn)經(jīng)營和生活秩序,在職工群眾中影響極壞,并造成徐某則經(jīng)濟損失9萬余元。2017年9月20日,太原古交市錦源選煤有限公司通過山西焦煤下屬山西焦炭交易中心在線網(wǎng),競標購買了8000噸西山西曲礦煤泥。在雇傭運輸車隊從西曲礦煤泥庫拉運時,遭到古交市犯罪嫌疑人趙某平等人無故攔截,造成該公司無法將購買的煤泥原材料拉運到生產(chǎn)場地。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該公司接受了犯罪嫌疑人趙某平、張某民、張某明等人提出的拉運西曲礦的煤泥,必須雇傭其車隊的條件。于是從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間,該公司從西山西曲礦購買的12921噸煤泥,全部是使用趙某平等人組織的車隊進行拉運,付給趙某平等人運費共計人民幣15.5萬余元。2017年9月27日、2018年3月31日,為了非法控制煤泥運營市場,趙某平、張某民等人先后兩次專門調(diào)集使用車輛,堵在西山煤電集團西曲礦煤泥庫門口,攔截受害人蘇某正常拉運煤泥的車隊,致使蘇某的車隊無法正常運輸,造成蘇某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1.1萬元。

  3

  大同渾源警方打掉一個以張某權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4月3日,大同市渾源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張某權、曹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2人,破獲刑事案件3起。

  該犯罪團伙涉及成員包括張某權、曹某、安某、王某等數(shù)人,是一個涉及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xiāng)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黑惡勢力。經(jīng)查,2017年以來,該犯罪團伙以張某權為首,糾集曹某、安某、王某軍等人,長期盤踞在渾源縣,以各種理由和借口對陽光煤業(yè)公司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嚴重影響了企業(yè)的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造成社會惡劣影響。

  目前,案件正在偵查階段。

  4

  忻州靜樂警方打掉一個以李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8年1月,忻州市靜樂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李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團伙成員3人,偵破刑事案件3起。

  經(jīng)查,2013年3月,嫌疑人李某某及其母親李某花因索要欠款,毆打與債務無關人員,扣留他人車輛,并強行索要“補償款”9000元。2017年以來,嫌疑人李某某雇傭李某全,并指使其母李某花糾結他人多次阻礙在靜樂縣赤泥洼鄉(xiāng)下雙井村的工程建設項目正常施工,索要高額賠償款33余萬,致使工程停滯,損失嚴重。

  目前,現(xiàn)該案已移送至檢察機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5

  臨汾大寧警方打掉一個以孫某森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8年1月,臨汾市大寧縣公安局打掉以孫某森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刑拘3名犯罪團伙成員,破獲案件3起。

  經(jīng)查,2016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孫某森、孫某文、范某鵬為壟斷控制大寧、永和兩縣采沙市場,多次在大寧縣馬頭關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給人民群眾財產(chǎn)造成損失,擾亂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當?shù)厝罕姺从硰娏?。?jīng)大寧警方調(diào)查,已查證以孫某森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涉嫌的多起刑事案件。2016年10月2日中午,陜西籍司機楊某等人駕駛拉沙車行至延黃公路孫某森沙場附近公路時,發(fā)現(xiàn)公路被人用大石頭堵住,僅能通過一輛大車,就在第二輛大車司機剛要通過時,被嫌疑人范某鵬等人堵住去路,不準其通過。接著,嫌疑人孫某森讓被堵住的大車司機聯(lián)系其沙場老板過來交涉。大車司機遂聯(lián)系了沙場負責人郭某文,郭某文到孫某森沙場駐地與孫交涉時,被孫辱罵并毆打后跑離現(xiàn)場,孫某森又領著狼狗,帶著其外甥范某鵬等人追出沙場,放狼狗追咬拉沙司機。就在孫某森、范某鵬以及孫某森長子孫某文等人追出沙場時,又碰見另一沙場的白某強、張某平駕車路過此地,遂用石頭將白某強駕駛的轎車前擋風玻璃砸爛,并手持菜刀追打張某平,張某平跑到路下面河灘時,被追上來的人用石頭擊昏,后送醫(yī)院救治。直至第二天中午,沙場道路仍不通,大車司機張某琴等人無奈將自己車上的黃河沙倒至路邊沙場,空車從山間小道返回陜西。2017年5月27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孫某文在馬頭關沿黃公路上,持鋼管無故毆打受害人馮某鵬,致使其脖子受傷,經(jīng)臨汾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馮某鵬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6

  運城中條山警方偵破一個以毛某平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4月23日,運城市垣曲縣中條山公安分局打掉一個以毛某平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3人,破獲刑事案件4起。

  4月11日,垣曲縣公安局接到胡家峪礦業(yè)公司反映:垣曲縣毛家鎮(zhèn)毛家村有人無理阻撓礦業(yè)公司正常施工,干擾企業(yè)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垣曲縣公安局中條山公安分局在偵查中發(fā)現(xiàn),垣曲縣毛家鎮(zhèn)毛家村村民毛某平、趙某良、張某生等人自2016年至2018年4月期間,以胡家峪礦業(yè)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污染胡東村環(huán)境為借口,采用堵路、靜坐等手段,多次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阻撓礦業(yè)公司正常生產(chǎn);他們還以礦業(yè)公司鍋爐房不符合環(huán)保為由,采用恐嚇、威脅等手段強迫交易。同時,嫌疑人毛某平等人在沒有資質(zhì)的情況下,從胡家峪礦業(yè)公司手中強行承攬2016年-2017年公司冬季取暖燒鍋爐工程。經(jīng)過警方調(diào)查,查證了該犯罪團伙涉嫌的3起擾亂社會秩序案。2017年5月12日,胡家峪礦業(yè)公司對南河溝坑口至選礦廠虎口段鐵道進行翻修的過程中,毛某平、趙某良等人帶領村民采取堵路、靜坐等方式阻止施工,連續(xù)堵路18天,給胡家峪礦業(yè)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經(jīng)查證,2017年秋以來,嫌疑人毛某平、趙某良、張某生等人多次聚眾阻撓、干擾胡家峪礦業(yè)公司選礦廠尾礦溜槽改造工程施工,截止目前該改造工程仍無法正常進行,給礦山生產(chǎn)造成重大安全隱患。2018年4月6日、4月12日,胡家峪礦業(yè)公司回收散落礦石時,嫌疑人毛某平、趙某良、張某生等人以摩托車橫放在道路中間等手段,阻止車隊回收礦石,造成14號架下50余噸礦石至今無法回收。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7

  運城萬榮警方偵破一個以王某峰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隨著2018年1月10日,運城萬榮縣公安局偵辦的以王某峰為首的涉嫌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案,正式移送檢察機關起訴,萬榮警方成功打掉了一個以王某峰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4人。

  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王某坤、王某宏、王某福聲稱萬榮牧原第五分場飼料廠對其提供的兩車玉米抽樣間隔了三小時,為此,要求廠方對別人提供的玉米抽樣也要等三小時,以此為由阻止廠方抽樣人員對其他人提供的玉米進行抽樣。期間,嫌疑人王某峰等強行拔掉抽樣器的插頭,與飼料廠內(nèi)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毆打廠長李某飛和牧原公司員工胡某來,損壞飼料廠設施,并搶走李某飛、胡某來、高某冬的3部手機。經(jīng)萬榮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傷者李某飛、胡某來的損傷均為輕微傷。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私自在萬榮牧原第五分場門口設立門崗,安排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王某宏、趙某貴在門崗內(nèi)輪流值班,監(jiān)視該廠進出車輛,以不讓進場卸車為由,強行向往場內(nèi)送設備的廠家提供人工和吊車服務,并收取高額費用。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峰以不讓使用場外的吊車為由,強行向承包第五分場飼料廠機組建設的河南糧院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吊車服務,并收取高額費用,強迫交易金額為1.24萬元。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王某坤、王某宏、趙某貴以不讓使用場外的吊車為由,強行向承包第五分場飼料廠筒倉建設的河南康程倉儲制造有限公司提供吊車服務,并收取高額費用,強迫交易金額為1.29萬元。2017年6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王某坤、王某宏、趙某貴以不讓使用場外的吊車為由,強行提供吊車服務,并收取高額費用,強迫交易金額為2.836萬元。2017年7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王某坤、王某宏、趙某貴以不讓進場卸車為由,強行提供卸車人工服務,并收取高額費用,強迫交易金額共計1.93萬元。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坤在未經(jīng)萬榮牧原公司相關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五分場飼料廠已經(jīng)硬化的路面上灑水一個月,之后強行向飼料廠廠長李某飛索要灑水錢1800元。2017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峰將萬榮牧原第五分場飼料廠的電線剪斷,造成飼料廠辦公生活區(qū)7月20日至22日停電三天,導致飼料廠無法正常運行,給飼料廠造成一定的損失。經(jīng)萬榮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2日停電造成萬榮牧原飼料廠的損失為6318元。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8

  呂梁交口警方打掉一個以趙某海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今年4月,呂梁市交口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趙某海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7人,破獲非法拘禁、非法采礦、非法儲存爆炸物等刑事案件3起。

  經(jīng)查,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趙某海等人在雙池鎮(zhèn)一處黑煤礦進行非法開采。經(jīng)省國土資源廳鑒定,該犯罪團伙非法采煤破壞可采煤炭資源總量3.13萬噸,破壞可采煤炭資源價值總額1126.8萬。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趙某海等人非法拘禁、毆打受害人羅某。2016年8月,交口縣公安局民爆大隊查獲犯罪嫌疑人趙某海、李某勝在雙池鎮(zhèn)孟家焉村非法儲存的104管乳化炸藥、20枚電雷管。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9

  呂梁臨縣警方打掉一個以高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3月26日,呂梁臨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高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6人,網(wǎng)上追逃5人,破獲故意傷害、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尋釁滋事等刑事案件3起。

  經(jīng)查,2011年4月20日,犯罪嫌疑人高某伙同王某榮、孫某鋒、平某七等11名犯罪嫌疑人,糾集部分村民,采取搭帳篷、掛橫幅、抬棺材等方式,圍堵臨縣勝利煤礦的生產(chǎn)生活區(qū)長達3個月,致使煤礦損失104余萬元。2011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高某伙同王某榮、孫某鋒、平某七等人,在臨縣招賢鎮(zhèn)工農(nóng)莊村街上,用棍棒、拳頭無故對受害人薛某某及其母親進行毆打,致受害人多處受傷。同日,犯罪嫌疑人高某、王某榮尾隨舉報人渠某某,在臨縣招賢鎮(zhèn)工農(nóng)莊村附近,用刀將受害人渠某某砍傷。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10

  呂梁方山警方打掉一個以劉某彪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8年4月25日,呂梁市方山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劉某彪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3人,破獲敲詐勒索和強迫交易刑事案件3起。

  經(jīng)查,2017年4月24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彪指使犯罪嫌疑人蘇某紅駕車,故意與受害人李某某的車追尾,敲詐受害人李某某1.5萬元。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劉某彪多次唆使村民阻撓某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對施工方進行敲詐,并指使犯罪嫌疑人武某平冒充他人,詐騙土地補償款8000余元。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劉某彪以遠高于正常市場的價格,強行承攬方山縣某光伏發(fā)電項目辦公樓前的路面硬化工程,非法獲利10萬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山西省公安廳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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